本报讯 (张丽颖 徐萌 郭恒)“没想到不用去法院也能这么快解决纠纷,真是太方便了!”3月14日,博野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平台成功化解了一起跨越千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被告省去路途奔波,原告公司负责人也对司法服务赞不绝口。
原告河北某药业公司与被告新疆某医药公司系买卖关系,双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公司提供药材,被告公司支付货款,合作期间累计交易金额119万余元。被告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自2024年2月开始逾期未还,剩余货款共计6.5万余元。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未结清本息,已构成严重违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两家企业的情况,与双方公司进行详细沟通,并结合案情进行研判,发现双方争议不大,且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本着定分止争、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原则,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考虑到被告公司远在异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借助“云端”力量,打破空间壁垒,为两家公司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调解当天,屏幕两端,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结合案件材料,一方面向双方释明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被告长期拖欠货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阐明“和气生财”的道理。
在承办法官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表示于4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剩余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