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云霄 吴艳丽 刘卫峰)“感谢你们上门为我办理法律援助申请。”3月14日,唐山市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来到受援人家中提供上门法律援助,受援人刘阿姨感激不已。
原来,已经77岁的刘阿姨在步行外出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这场事故造成刘阿姨身体多处挫伤,共花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1万余元,并遵从医嘱在家休养。事故已发生一年多,至今刘阿姨身体没有完全恢复,很难独自行走。刘阿姨多次和肇事方沟通赔偿事宜,都无法达成一致认识,无奈之下拨打了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希望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考虑到刘阿姨行动不便,问题又比较紧急,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心当即决定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并预约了上门时间。入户当天,在充分了解刘阿姨的家庭情况及法律诉求后,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刘阿姨完成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之后,法律援助律师具体分析了刘阿姨的诉讼请求、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现场与刘阿姨签订了委托代理手续。临别时,刘阿姨向工作人员表示真挚的感谢。
一直以来,丰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努力让法律援助更有温度和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