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哲 胡慧慧)近日,灵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原告为某专业安装门窗公司,在依约为被告企业完成门窗安装工作后,被告企业未支付200余万元安装费。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无果后,起诉至灵寿法院,要求其支付安装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为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更大影响,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一方面,以确凿事实为基础,向被告清晰阐明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合作共赢、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56万余元,并承诺剩余款项于4月20日之前分期支付完毕。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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