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管理办法》(冀信联办发〔2018〕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3月26日将以下不良贷款债权(担保权利)通过雄安股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给保定易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后以下债权(担保权力)由保定易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使,请债务人及担保人向保定易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还义务。
一、借款人保定贸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130626❋❋❋❋67629R,借款合同编号:(冀)农信循字[2023]第HT11001001060204202306260001号。贷款发放金额48800000元,贷款期限:2023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6日。截止到2025年3月12日,贷款结欠本金48800000元,结欠利息1474019.96元,担保方式为:房屋所有权抵押+连带保证,五级分类:次级。抵押人:河北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130626❋❋❋❋585466,抵押合同编号:(冀)农信高抵字[2023]第HTMOR060204202306260001号;保证人:马誌,身份证号130626❋❋❋❋09067858;保证人:张岳,身份证号码130684❋❋❋❋0817324X。
二、借款人定兴县嘉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460000❋❋❋❋M1E635,借款合同编号:(冀)农信循字[2023]第HT11001001060204202301130002,贷款发放金额15000000元,贷款期限:2023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3日,截止到2025年3月12日,贷款结欠本金15000000元,结欠利息764312.5元,担保方式为:房屋所有权抵押+连带保证,五级分类:次级。抵押人:河北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130626❋❋❋❋585466,抵押合同编号:(冀)农信高抵字[2023]第HTMOR060204202301130002号;保证人:马世春,身份证号:130626❋❋❋❋06250037;保证人:张尚歧,身份证号码:130626❋❋❋❋11075845。
特此公告
定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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