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8日
第03版:法案

文玩店主盗窃农舍文物获刑 涉县检方推动文物保护普法

本报讯 (李军亮 李曼)日前,一起盗窃案件被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6日,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文玩店主吕某因盗窃民国时期银票及泥塑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后,当地首例文物盗窃刑事判决。

被盗地点是涉县偏僻村庄的一户普通民房,被盗物品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和泥塑像。经鉴定,被盗物品均为一般文物。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得知,被告人吕某经营着一家文玩店,为了丰富藏品,时常到各个村落走访收购老物件。而被害人李某一家不常住村里,也一直以为家中杂物房里的银票只是老人们留下的普通物品,那些银票和泥塑像被放在老柜子里沉睡了一百余年,一直到发现家中门锁被撬开才觉得蹊跷。

“我一眼就看到柜子下的银票和泥像了,但是看这家人也不重视这些物件,我料定他们不知道这是文物,就算偷了应该也没事。”被告人吕某抱着侥幸心理于一天夜里撬开了李某家的大门。但法网难逃,公安机关经排查后迅速锁定吕某,吕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县里文玩店及村庄老户后发现,当地普遍存在文物认知盲区。一些人把家里留存的老物件当成占地儿的无用品,因此有人收购就以低于物件价值的价格售出,有的物件被盗了甚至都懒得报警。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聚焦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传承等核心问题,其中也提到了“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根据在案证据、被告人吕某犯罪情节及现实考察情况等综合考量后,承办检察官提出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

办案之余,承办检察官秉承“检察+”的工作理念,向涉县文物保护中心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定期进村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并建立文物鉴定公益性咨询机制,系统完整维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引导全社会增强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构建“检察+文保”的法治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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