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鲍娜军
2022年8月,郭楚青踏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成为未成年人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从那一刻起,她便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铭刻于心,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
用心用情
做综合保护的“推动者”
“办理涉未案件不仅仅是办案,更是守护一个孩子的人生、一个家庭的希望。”郭楚青严格依法办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帮教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
郭楚青深知,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其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她在办案中不仅注重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通过案件办理,她发现现实工作中的不足,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力求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郭楚青积极协助开展针对校园周边管理、违规销售烟酒、道路交通安全、小饭桌等方面问题的专项工作,共参与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57件。她参与办理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正定县人民检察院两级联动对电竞酒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合理引导电竞酒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根源上阻断了未成年人依托电竞酒店上网问题,填补了管理的“真空”地带。该案件被写入最高检2023年工作报告中。郭楚青用她的耐心与专业,诠释了未检工作“刚柔并济”的真谛。
担当作为
做法治种子的“播种者”
“未检工作不能止于办案,更要推动源头治理。”工作中,郭楚青通过近距离接触成长中出现偏差的未成年人后,深刻认识到法治宣传的重要意义。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法治教育,郭楚青深入学校,通过跟学生们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各个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她从未成年人高发罪名、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及学生家长关注的社会热点等角度出发,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设计打磨“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青春期自护”等系列法治课。同时,她推动深化“检校合作”,多次走进学校和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与孩子们面对面交流,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的语言,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
郭楚青利用“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市检察院开展的以“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她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两反两防”为授课主题,把法治教育的触角向暑期放假前和开学季延伸,切实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求真务实
做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比事后惩处更为重要!”这是郭楚青在法治宣传中常说的一句话。她始终秉持“预防也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结合2022年以来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她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特征、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撰写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报告》,为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她深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靠一家之力远远不够。她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此后,石家庄市检察院与16家成员单位会签《石家庄市协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石市22个县(市、区)建立了本级预防联席会议机制。
石家庄市检察院与教育、团委等部门加强沟通。郭楚青积极行动,依托有社会责任感和观护能力的企业、农场、职业技术学校、社工事务所等社会组织,高质量建设社会观护基地。她和同事们协助基层检察院助推各地建立社会观护基地29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在办案中,郭楚青发现大多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她和同事们一道积极参与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妇联、乡镇开展的送法进家庭活动,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科学指导,帮助家长“科学带娃”。
展望今后工作,郭楚青目标坚定:“未成年人的世界是最清澈的,也最容易受伤害。我将继续用法律做他们的盔甲,用温情做他们的港湾,守护他们健康成长。”在她的心中,未检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使命。她的故事,正是无数未检工作者默默奉献、守护青春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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