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丽娟)婚姻破裂后,彩礼返还问题如何平衡情与法?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李亲顾法庭通过多轮沟通促成双方和解,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彩礼争议“一揽子”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后共同生活仅20天,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返还彩礼、购买“三金”、共同生活花销等各类款项共计十几万元。开庭当日,被告未到庭应诉。承办法官赵立辉考虑到,若直接缺席判决虽程序合法,但可能加深双方对立情绪,甚至影响后续执行,于是怀着家事纠纷需“治标更治本”的想法,主动延伸调解触角,力求解开双方心结。
为打破僵局,法官先后多次致电被告,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切入,阐明“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应部分返还”的法律依据,同时倾听其生活困境,逐步消解其抵触情绪。面对原告,法官则引导其理性看待彩礼用途和对方经济能力,将诉求中的金额调整至合理区间。经过法官“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调解书签署后一次性支付案款。
“家事无小事,家事案件不能只算法律账,更要算好感情账、社会账。”赵法官介绍,本案若强行判决,被告可能因抵触情绪拒绝履行,原告也需面临漫长执行程序,而调解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及时兑现,又能为被告争取筹款时间,更避免了双方亲属间的矛盾升级。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