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冯雅茹)日前,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2022年,姚某某从耿某某处购买5000元水泥砖用于盖房子,并出具一张5000元欠条。耿某某多次催要货款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姚某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耿某某货款。判决生效后,姚某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耿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姚某某家中,均未发现其踪迹。因案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履行可能性较大,执行法官认为当务之急是找到被执行人。考虑到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说明情况,请求协助配合执行案款。村干部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帮忙联系到姚某某。
执行法官随即邀请村干部帮忙做姚某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的货款。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和村干部多次释法明理,姚某某给付了全部货款,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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