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佳)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高速交警冀州大队7月13、14日连续开展酒醉驾晨查行动。在行动中,大队民警精准出击,成功查获两起酒驾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月13日5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衡水西收费站口开展晨查行动,一辆轿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交警发现驾驶员神情有些异样,且车内隐隐飘出酒味。随即,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起初还试图辩解,但在铁证面前,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7月14日5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衡水西收费站口开展晨查行动中,再次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经过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驾。
民警表示,连续两日查获的酒驾驾驶员都是心存侥幸,认为清晨在高速收费站口不会查酒驾,便冒险开车上路。
高速交警冀州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严管态势。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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