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8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新河法院: 争分夺秒冻结案款促执行

□ 贾晓玲

7月14日,新河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某药业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对法院快速冻结被执行人财产,高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时间回溯至6月27日11时。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涉及的一起标的额为3万元的执行案件进行网络财产查询时,意外发现其在北京开户的银行账户内突然出现25万元资金。深入核查后,干警发现刘某某名下还关联着另一起执行案件——某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12万余元欠款案,该案因被执行人此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早已进入“终本”状态。此次查询过程中发现的25万元资金,为该“终本”案件的恢复执行提供了关键线索。

对查询中涉及的3万元标的案款进行冻结,被执行人刘某某很快会察觉账户异常,因此,冻结“终本”案件的案款就迫在眉睫。若按常规操作网上申请,则需依次经历恢复、查询、反馈、冻结等流程,耗时较长;若委托异地法院协助冻结,法定时限最长可达15个工作日,案件执行将产生较多的不确定性。无论何种选择,被执行人极可能在此期间转移财产,申请人权益将再次落空。

“去北京!马上出发!”执行局领导当机立断。执行团队迅速依职权恢复执行程序。至此,一场围绕司法冻结与财产转移的较量就此展开。当时已是中午12时,干警顾不上用餐,迅速集结驱车北上。途中突遇大雨,雨幕一度模糊了行车视线,执行干警克服天气影响安全驾驶3个多小时后,终在银行对公业务停止前抵达目标银行网点。17时许,冻结手续顺利完成。从发现财产线索到实际完成冻结,全程约6小时。

据悉,该案源于2020年11月的一起物流欠款纠纷。原告某药业有限公司受被告刘某某委托发货后,刘某某虽于2022年7月出具欠条确认12万元债务,却迟迟未履行。2023年9月,原告某药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刘某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刘某某再次违约,原告无奈于同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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