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9日
第01版:一版

公益诉讼,拓展长城保护的广度

——秦皇岛市筑牢立体防线书写长城保护新答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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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波 钟继光

在秦皇岛市抚宁区石碑沟段修缮一新的长城上,来自北京和唐山的两家人碰到了一起,三四个孩子很快混熟了,在两家女主人的看护下,孩子们在城墙上奔跑、欢笑。两家的男主人则坐在一座烽火台的基石上,聊着他们各不相同的自驾经历,谈笑声在山谷中回荡。

“看着这些慕名而来的游客,我觉得我们的工作没有白费!”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莹介绍,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3年多来,她每周都要到石碑沟、界岭口一线的长城走走看看。石碑沟这段长城,就是几年前他们通过公益诉讼促成区政府投资修复的遗迹,现在遗迹上还有敌楼正在进行着加固工程。

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秦皇岛市两级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利用公益诉讼等手段保护长城遗迹,挖掘长城文化。通过几年的实践,现在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已创新构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学雷锋公益服务中心、市爱循环公益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并会签相关协作意见。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与团区委建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协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热情。截至目前,根据公益组织、志愿者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已立案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4件。

为了打破地域限制,秦皇岛市检察院与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长城“边界”保护难题,推动了常态化跨区域长城司法保护。同时,针对信息通报滞后、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协调旅游和文广局、文联等建立“长城保护工作群”,与市文物局会签协作意见,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挂职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为长城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针对长城本体保护不到位、保护标牌破旧不全、长城点段开发利用不规范、保护范围内挖沙取土、私搭乱建等问题,秦皇岛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圆桌会议、磋商、检察建议等非诉讼手段,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规划修缮方案8个,完善警示标识牌7处,修复受损长城21处,除险加固烽火台30余座,修复长城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面积3500平方米,长城整体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

为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秦皇岛市检察院组织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精干力量编写《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为案件办理提供了专业指导。针对长城保护专业性较强的特点,秦皇岛市检察机关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成立“守护长城专家智库”,为案件办理提供鉴定意见、修缮方案。秦皇岛市检察院与燕山大学共建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整合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资源。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督促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景观带北翼长城修缮案时,通过咨询专家意见、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的方式,将北翼长城纳入长城保护整体规划,获批修缮资金2000余万元,确保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整体建设效果。

秦皇岛市检察院把长城保护列为重要专题,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年度调研课题。抚宁区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切口,争取200万元财政资金对程家沟至石碑沟段明长城除险加固,吸收社会资金40万元、235万元分别对峪门口一敌楼、背牛顶段长城进行修缮加固,该案入选最高检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在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挖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立案47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促动落实长城保护专项资金3800余万元。海港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九门口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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