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菲 郭飞然 刘彬)10月10日,顺平县人民法院腰山法庭通过多轮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厘清财产归属的同时,以司法实践引导公众认识到彩礼“礼”的本质,倡导文明婚恋价值观。
2023年10月,经媒人介绍,刘某与马某相识相恋,双方家庭对两人婚事均表示赞同。在订婚仪式上,刘某按习俗给付了见面礼、“三金”以及高额彩礼。随后,两人举行了婚礼,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本以为婚礼是幸福的开端,孰料共同生活却暴露了两人性格的巨大差异。两人屡屡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消磨殆尽。2024年底,马某搬回娘家居住,这段未登记的“姻缘”正式走到尽头。双方多次协商彩礼返还事宜无果后,刘某将马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三金”。
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了马某提交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据。双方虽未孕育子女,但曾经的共同生活经历以及马某因手术受到的身体伤害,让彩礼返还问题不再是简单的“全额”与“无责”之争。
“彩礼返还不是机械套用公式,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顾及人情温度。”法官深谙此类纠纷的特殊性。庭前调解阶段,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案件依法进入庭审程序。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而是结合案件细节再次研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但马某终止妊娠的情况以及双方近一年的同居事实均需纳入考量以确定返还比例。”考虑至此,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决定再次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从法律规定到风俗人情,从感情过往到现实处境,对他们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刘某明晰马某身体与情感双重付出的同时,也向马某阐释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马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刘某彩礼款6.5万元。马某当场履行。这一结果既回应了原告的合法诉求,也兼顾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实现了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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