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
第04版:民生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法官巧解买卖合同纠纷促双赢

□ 王菲 张晋彬 刘彬

“谢谢法官!货款已全额到账!”日前,一起因拖欠货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在顺平县人民法院朝阳法庭法官“法理+情理”双轨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河北某肠衣公司从事肠衣销售业务,被告石家庄某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原告签订了关于肠衣的书面买卖合同。之后,被告依约先行支付了12000元,原告也依约分批次为被告提供了肠衣。后经双方核算,原告提供的肠衣共价值4万余元,被告仍有部分货款需支付。然而,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给付剩余货款。今年9月中旬,原告将其诉至顺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债权,冻结了被告部分财产。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案件处理流程,第一时间与双方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结合双方提交的买卖合同、交货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全面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及争议焦点。在沟通过程中,法官还注意到被告方负责人因财产被冻结而产生焦虑、抵触等不良情绪,遂开展情绪疏导工作,帮助其平复心情,理性看待后续案件处理程序。

了解情况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被告方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释法明理,强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公司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面对原告方负责人时,法官对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行为表示了认可,并引导其正视诉讼周期和执行不确定性等现实因素,还从后续合作的角度出发,希望其换位思考。

通过“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调解策略,被告方负责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原告方负责人也对其公司面临的实际经营困难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并于10月10日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及利息。

10月16日上午,被告如约将剩余货款转入原告账户内,原告也提交了撤诉和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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