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曹国新)日前,高速交警五支队沧州大队在沧州西收费站例行检查时,成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件,驾驶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立案。
当日23时许,沧州大队民警在沧州西收费站开展常态化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在对一辆冀J牌照的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车内司机神色异常,在进行初次呼气酒精检测时故意紧闭嘴巴,表现极不自然。在民警提示需大口吹气后,司机张某再次吹气,酒精检测仪随即发出警报。民警当即要求张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核查,然而其不但没有熄火下车,反而慌乱地称要“去停车”,企图驾车继续前行。民警迅速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拦截和制止。司机张某这才下车配合民警进行进一步检查。
民警将张某带到警务室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询问,张某坦言当晚在老家献县某饭店用餐,其间饮用了一杯白酒。饭后他心存侥幸,认为“路程不远”“问题不大”,打算驾车前往沧州市区取点东西,并计划在到达沧州西收费站下高速时再寻找代驾,不料在高速出口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醉酒驾驶的危险性。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张某带至医疗机构进行血液样本提取。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0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高速交警五支队沧州大队对张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式进行刑事立案,并对其驾驶证进行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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