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浩楠 赵晓阳
2019年以来,邢台市桥东区东郭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不断完善公共法律建设,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获得司法便利。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人民调解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十分重要,它可以把一些群众遇到的小纠纷小矛盾化解在基层,是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让百姓在生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10月,南康庄村的张某开着装满砂石的车辆从王某家门口经过时,不慎将其门前的井盖轧坏,王某发现后,将张某拦下来与其理论。这时,同村的赵某路过,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对二人进行劝说。赵某的劝说反而让王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对赵某动了手。事后,赵某到医院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东郭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此事后,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首先了解了赵某的伤情及损失并安抚赵某的情绪,同时将王某约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其分析打人的严重后果。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调解员将王某积极认错的态度传达给赵某,并就赔偿数额征求了赵某的意见。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王某同意赔偿赵某6000元并现场给付现金。
东郭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推动了村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全村的和谐稳定。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除人民调解之外,社区矫正工作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7年8月20日,贾某与朋友聚餐。其间,贾某的朋友起身去厕所时,因碰撞与邻桌一名男子发生了口角争执,贾某见状上前劝说,但双方因酒后情绪激动,引发了肢体冲突。事后,贾某被对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贾某成为东郭村镇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为这件事,贾某的心理遭受了极大的创伤。
东郭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积极与贾某谈心,帮助其化解心理压力。贾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下,每周按时报到,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每次参加公益劳动也冲在前面,渐渐重拾了回归社会的信心。社区矫正将冷冰冰的法律管制转变为对矫正对象心灵的净化,使他们能够真正意识到错误、改正错误,对他们重新走向社会起到巨大作用。
与此同时,东郭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悬挂横幅、法律咨询等方式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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