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6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廊坊市检察院

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履职

图为廊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支持公诉的场面。                    王宗军 摄

河北法制报讯 (刘巧敏 何乃武)2月21日,廊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系统对金某某放火一案“出席”法庭履行职务。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廊坊市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的首例网络庭审。

廊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同时为保证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办理,积极加强协调配合,转变办案方式,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系统与市中级法院、看守所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确保网络庭审的顺利进行。

在网络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辩护人认为有争议的证据发表了举证意见;在法庭辩论环节,检察官对金某某放火一案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说理,并依法发表了出庭意见。此次网络庭审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出庭难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刑事案件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今后廊坊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办案提供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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