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8日
第07版:就案说法

我省法院“云执行”模式推进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上接第5版)在此情况下,赵某最终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干警,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据统计,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迄今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网络财产查控63367件次,执结案件4462件,执行到位金额42353万元,限制消费364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41人次、358个法人组织。其间,我省各级法院接收委托案件954件,办结923件,其中外省委托案件186件,办结129件。

在执行工作中,我省各级法院按照省法院暂缓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涉疫情防控企业账户解封等事项,以实际行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月7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唐山市某医院被列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需要购买治疗药品及防护物资等用品,但该医院银行账号被冻结,希望能够尽快协调处理。接到省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后,长安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办案法官理清案情,向申请执行人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和被执行人未来的履行能力,最终使得申请执行人愿意在特殊时期以大局为重,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唐山市某医院也表示,疫情过后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之后,长安法院特事特办,通过省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协同唐山市中院,仅用了不到3个小时,就完成了线上解除2个银行账号冻结措施及线下委托解除3个银行账号冻结措施,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善意文明执行、依法支持医疗机构抗击疫情的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

辽宁某防疫药品生产企业承担了省政府扩大产能的重要任务,得到专项拨款,但因该企业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第三人,其银行账户被唐山中院丰润执行大队依法冻结。2月10日,辽宁高院向我省高院发出予以紧急协助解冻银行账户的请求函后,丰润执行大队按照省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指令,立即组织干警进行研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连夜作出解封裁定,委托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法院对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予以线下解冻,为该企业扩大防疫药品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最终夺取疫情防控的胜利作出了河北法院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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