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第07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着力防控办案风险

(上接第5版)实现良性对接,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向内部监督部门移送有关线索,移交评定出的不合格案件。内部监督部门为员额检察官建立检察官办案全过程留痕的司法档案,作为岗位调整、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以此促进检察官廉洁履职、全面履职和公正履职,有效提高内部监督的刚性约束力。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的办案风险防控新机制启动以来,经过多条线监督措施的共同发力,风险防控成效初显。一是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察委员会的指导“过滤”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办理张某某案件时,侦查机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检察院风险防控办案组同步审查,通过梳理案情并查看相关证据,认为应是正当防卫,与承办人意见产生了分歧,办案组及时向主管检察长建议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并充分阐释了相关意见。经过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察委员会讨论,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改变了侦查机关对案件的定性。二是风险防控效果卓著,整体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截至目前,风险防控办案组已评估刑事案件68件,占全部案件的34%,其中有重大影响案件12件,涉众案件3件,涉黑涉恶案件2件,有信访隐患案件8件,不捕不诉案件43件。重点评查的74件案件未发现一例案件存在程序性瑕疵;不诉案件上报市检察院后无一件出现被驳回或要求重新起诉情况;实现了“涉检访”和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3-1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798.html 1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着力防控办案风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