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冬)4月9日,随着“齐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后一名嫌疑人齐某某投案,涉案的12名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没想到,到公安局投案后就能回家了,我应该早些回来。”4月9日下午,在元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为齐某某办理取保候审后,齐某某对办案民警如是说。
2019年5月,齐某某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要嫌疑人,因外逃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从当年9月底开始,民警就反复对齐某某家人做工作,但在其后的时间里,齐某某畏罪在我省各地四处潜藏。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既担心家人安全,又害怕自己被抓,内心非常煎熬。此时,元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县局党委指示,由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彩良牵头,通过多种渠道积极联系齐某某家人,向他们耐心细致地讲述投案自首的政策,分析齐某某在外潜逃有很大的感染风险,并告知其家人,齐某某投案后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回家照顾年迈的老人和正在上学的孩子。
齐某某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要责任人,共需要退赔4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其投案退赔部分非法所得后,民警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齐某某随后表示,他会积极配合办案民警调查,并尽快将全部非法所得上缴,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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