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东昕
近年来,全省仲裁机构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依法裁决、仲裁为民,办案数量、涉案标的额实现双增长,案件涉及工程、金融、房地产、土地交易、保险、互联网金融等诸多领域,实现了办好一案、和谐一片的目标。
服务经济发展
某房地产公司于2006年通过公开竞拍取得某地块使用权,并于2007年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1年,规划局将该地块的容积率由初始的0.8调整为2.35,该公司与国土局就容积率调整后应补缴的出让金数额发生争议。因本案涉及房地产公司、回迁户、国土局等多种债务纠纷,导致10多年未能解决,该公司招商引资项目也难以落地,该公司于2019年11月向承德仲裁委申请仲裁。受理该案后,仲裁委积极履职尽责,依据该公司申请对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数额进行评估,经多次协商,该公司按照评估结果向国土局补缴了土地出让金。通过仲裁,盘活了整个项目,落实了招商引资,服务了经济发展。
此外,沧州仲裁委携手沧州高新区企业家直通车办公室常态化组织企业家法律实务培训,秦皇岛仲裁委编写了仲裁案件精选汇编,协助企业规范合同文本、防范法律风险,服务经济发展。
依法化解纠纷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主动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在法院设立仲裁调解窗口,开展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2019年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后因部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被诉至法院。石家庄仲裁委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告,大部分被告指责物业服务不尽责、暖气温度不达标等,反应非常激烈,表示坚决拒绝支付物业费。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业主按约定支付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做出了改善服务的保证。
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张某与多名农民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预先支付了5年的租金。2016年因当地政府征用土地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张某遂向邢台仲裁委申请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租金。考虑到矛盾的特殊性,邢台仲裁委决定将该系列案合并审理、以调为主,通过多次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及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本案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约谈、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接受了以补偿款折抵租金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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