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第07版:法律服务

新乐市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及时主动化解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河北法制报讯 (赵娟 蔡春媚)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乐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就地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力以赴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实施网格化排查,建立日报告制度。重点围绕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商业经营、劳动合同、房屋租赁等涉“疫”纠纷,开展“地毯式”摸查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纠纷动态,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掌握矛盾隐患点,主动协调,为企业如期实现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帮扶。

为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该局优先做好线上调解服务。要求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关注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特定类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优先使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调解,做到主动介入、有效控制、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同时,该局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调解引导服务。通过“两个顾问”等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大屏以及广电网络高清平台,宣传涉企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知识,推广涉企纠纷典型案例,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为全市复工复产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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