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秦乐飞 范吉英)“现在我很满足,孩子们轮流照顾我,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好转。”近日,行唐县人民法院法官回访一起赡养案的原告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行唐县某村侯某今年86岁,是名老党员,每月领取政府各种补贴1000余元。侯某春节前突发心梗住院20多天,膝下四女一男因侯某的赡养问题起了纷争。无奈,侯某选择诉诸法律,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认为此案属于家庭矛盾,以调解方式解决最好,于是和村干部联合调解,但事与愿违,此案只能开庭审理。法官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经请示院领导,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既方便原告,又能起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设在原告所在村的村委会大院内,得知庭审信息的群众自发来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庭审开始后,案情大白于众。法官结合法律有关条文,讲法律、讲民俗、讲亲情、讲责任,并再次和村干部以及当事人近亲属联合调解,但仍不得其果。最终,法庭依法作出判决,每月4姊妹每人照料4天,其他时间由儿子照料;原告侯某如需住院,5人轮流陪护,花费优先从原告侯某所享有的补贴中支付,不足部分5被告平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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