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培玲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一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司法局阜康街道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所帮忙协调该公司与位于阜康街道司法所辖区内的一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8万元委托合同经济纠纷事宜。接到求助后,该司法所高度重视,耐心倾听了求助人的诉求,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经了解,双方是因为委托合同产生经济纠纷,已经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为避免双方见面后矛盾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见面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然后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做双方的工作。
当双方见面协商的时机基本成熟后,4月15日下午,工作人员将双方叫到一起,商议具体解决方案以及调解合同细节内容,沟通中,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导致调解再次中止。司法所长根据双方的要求起草了调解协议,以微信、电话形式分别征求双方意见,经过反复的沟通修改,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4月21日下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将两个企业的负责人叫到司法所调解室,现场对合同内容进行了沟通确定,在司法所公正、公平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各退让一步,达成了最终协议,并当场以转账形式将所欠钱款转到对方账户,一起经济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阜康街道司法所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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