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
第07版:法律服务

老人病故难入土 多方调解化纠纷

□ 宋红军

近日,隆尧县司法局接到大张庄乡矛盾纠纷排查员报告,该乡某村村民黄某甲与村民黄某乙两家人手拿器械欲大打出手,有一触即发之势。了解案情后,该局立即指派隆尧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赵大哥调解工作室和成永振调解工作室全体成员赶赴现场,介入调查和调解。

原来,黄某甲的大娘生前有四个女儿,他作为侄子被过继到他大娘家。丈夫去世后,黄某甲的大娘改嫁到该村黄某丙家中,再婚后生有一儿黄某乙和一女儿。因经济困难,黄某甲的大娘求助前夫的女儿和侄子黄某甲帮助,黄某甲称帮助可以,但是等其百年后,必须葬到大伯身边。后经村委会和乡邻调解,黄某乙和其母亲答应了这个要求,并请来老支书和乡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为证(协议注明)。不久,黄某乙的母亲也就是黄某甲的大娘病故,黄某甲和家人赶到,说要将黄某乙母亲的遗体拉走,黄某乙不同意,称黄某甲要想拉走遗体,必须掏出一百万元,双方为此发生争吵。随后,黄某甲用两个拖拉机堵在黄某乙家门口两侧大街中央,致使村民和黄某乙的家人无法出行,不能出殡。后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事情陷入僵局。无奈之下,黄某乙把母亲的遗体用砖垒在院中,矛盾逐步升级。

由于案情重大,在人民调解员赶到现场的同时,该县组成了由大张庄乡副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包村干部、黄家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人民调解员为主要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置小组,配合调解团队开展工作。调解团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劝导调解,双方达成前期协议:黄某甲把两辆拖拉机开走,打开通道,让村民顺利出行,在调解期间,因黄某甲有协议,黄某乙暂时不能将母亲下葬,黄某甲在调解期间不能抢夺遗体。

村民恢复出行后,调解团队继续进行调查走访,并研究下一步工作的突破口。调解团队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村调解员的配合下,最终说服了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双方同意达成最终协议:黄某乙给黄某甲两万元,把母亲葬到自己父亲身边。双方签字后,黄某乙当场给了黄某甲两万元。

近几年,隆尧县司法局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力度。个人品牌调解室不断强化关键节点的矛盾纠纷排调工作,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防范和调处化解机制,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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