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6日
第07版:法理评说

优化案件管理 促进司法规范

□ 高艳伟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建科学、严谨、有效的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管控体系,统筹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案件“质监员”作用,切实促进司法规范化,全面助力案件质效提升。

建立“135”工作机制,强化案件流程全程动态跟踪监控。建立“每日流程动态监控”+“三日整改”+“五日回复”工作机制,每日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监控,根据发现流程问题情节的不同,分别进行口头提示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承办检察官做到“两个必须”,即3日内必须整改、5日内必须纸质回复,超期不整改、不回复的通报检察长。同时,细化创建《案件流程监控台账》,对每日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台账登记,通过台账对回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对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截屏保存,确保有图有真相,促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目前,我院已发出8份流程监控通知书,流程问题全部整改并回复,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

创建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制度”建设,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实效。创建定期评查与通报工作机制。组织在全院成立“检察官评查小组”,配齐配强评查力量,采取“交叉评查+专项评查+定期评查+评查结果通报”的案件评查制度模式,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每季度有计划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创建案件质量评查交卷约束工作机制。对结案案件每月进行表格化统计,并发给承办部门,督促承办人结案后及时整卷归档。每季度下发案件评查调卷通知后,采取“十日交卷工作机制”,既有效促进案件评查工作开展,同时促进案件办结及时归档,创建案件质量评查纳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对案件评查结果确立为优秀、合格、瑕疵和不合格四个质量等次,凡属确立为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等次的承办人一律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强化办案责任意识。

确立“月通报分析研判会”工作机制,强化通报与分析的倒逼提升作用。每月召开通报分析研判会,检察长亲自参加并点评。会中重点对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及办案核心数据进行通报,对系统规范操作、案卡填录、案件办理时限、法律文书制作、案件信息公开等通报到人,具体到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措施,杜绝同类问题再发生。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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