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安明军)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保定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云监督”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信息化方法和途径,在全市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云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能聚集,采用传统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受到一定限制的特殊情况,该局利用信息化方法,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信息的交流,开展行政执法“云监督”工作。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的案卷材料,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面对面”地与执法部门交流,达到与现场评查同等效果;利用第三方网络培训考试系统,通过远程网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既方便执法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又能保证学习效果;设置网上巡查员,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定期分析,及时通报公示情况,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通过与行政执法现场人员连线、抽查全过程记录影音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对执法现场的监督指导,发现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邮箱等信息化途径,实现多渠道受理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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