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曹鹏志)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证书颁发工作。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证书集中颁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发证工作平稳顺利。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我省针对证书颁发工作特点,提出“有效防控、科学安排、统一领导”工作原则,对证书申领预约、证书颁发流程等事项作出规定。省司法厅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北省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各市也相继发布通知、通告。通过资格管理平台向申领人发送短信,就证书领取和个人防护进行提示。集中颁发证书前,全部完成证书的扫描和初次备案工作,并实行网上预约,限定每天领取证书人数,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现场颁证错峰进行。同时选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相对空旷、空气流通好的场所,张贴证书领取注意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并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颁证期间,各地对颁证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并备置了一次性手套、免洗消毒液、口罩等物品。申领人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填写《申领人员基本信息及体温检测情况表》,确保信息可查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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