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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自查坚持边查找、边沟通、边解决,注重“请进来、走出去”,敞开大门搞自查,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各市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自查工作作为全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入广泛地宣传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群众、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理解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自查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力促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始终盯住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查深查细查实,着力解决影响调解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下力补齐调解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努力打造新时代河北调解工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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