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4日
第06版:立法执法

邢台市继续加强散煤市场监管

“禁煤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

河北法制报讯 (李云峰)今年,邢台市散煤经营主体数量原则上只降不增,“禁煤区”等区域一律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近日,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了今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全市将继续加强散煤市场监管,严格控制主体数量,散煤经营主体数量原则上只降不增。从严管控新增散煤销售网点,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规划的,一律不批准设立。各县(市、区)划定的“禁燃区”“禁煤区”和“双代”完成区域,一律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对原有散煤经营网点强化管控措施,不得再从事散煤经营活动。加大劣质散煤管控力度,对无照经营、用地手续不全等散煤销售网点,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运销不合格散煤行为,对没有《质检报告》运销的散煤,按劣质散煤查扣,并依法处理。

同时,将加强散煤质量监管,努力实现初检和复检分别在3日内办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劣质散煤流入市场。年度散煤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区域、重点种类和抽检不合格经营网点实现两次覆盖。

截至2019年底,邢台市散煤实际经营网点64家,共抽检并出具报告2796个批次,合格2785个批次,不合格11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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