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宗志金)“太感谢你们了,通往田间的路终于通了。”近日,临城县人民法院法官释法明理,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申请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表示感谢。
在王某甲、王某乙与张某某、王某某相邻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甲、王某乙享有通行权,张某某、王某某立即停止侵权,拆除阻碍通往农田的围墙及安装的大门,消除对王某甲、王某乙的妨碍。判决生效后,张某某、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某某、王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甲、王某乙申请强制执行。
临城法院立案受理后,第一时间发出执行手续、勘查现场,精心拟定执行方案,并分别听取双方意见,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随后,执行法官先后4次来到执行现场,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心理,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利用铲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将围墙及大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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