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健 王婧 牛思遥)经过前期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近日,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初试“云间”出庭监督减刑案件庭审活动圆满成功。
5月中旬,冀中地区检察院辖区内监狱陆续开始安排减刑工作。对于省监狱管理局同意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的11名服刑人员的案卷材料,该院认真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督促快提请,快立案,快开庭,快裁定,以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稳定服刑人员情绪。为保证出庭工作的顺利完成,该院积极沟通保定中院技术部门,在检察室、监狱刑罚科、监狱监区内,安装 “云间”远程开庭系统。
5月21日,“云间”远程庭审正式开庭。法官远程审理,检察官远程监督,监狱远程提请,证人远程作证,服刑人员远程陈述。同步提出意见举证、质证,同步监督审理实体、程序,同步审理案件录音、录像,同步电子签名采集、上传,多方连线,“云间”庭审,圆满完成了对11名服刑人员减刑庭审监督工作。
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炜到检察官网络终端督导“云间”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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