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工作制度

严格规范管理 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河北法制报讯 (胡建军)近日,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职责任务及相关工作制度(试行)》(下称《工作制度》),开始在市检察院机关派驻监督工作中试行,旨在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工作制度》从职责任务、纪检监察组基本制度等5个方面制定完善20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职责任务。其中包括,建立纪检监察组会议、学习、保密、请销假、公文办理、印章使用管理等6项基本制度,建立了与纪委监委机关请示报告、问题线索处置报备、档案管理归档等3项制度,完善了与市检察院相关的定期通报、约谈、会商、线索联合排查、列席会议等9项制度,建立起一整套派驻监督工作机制。

据悉,为执行好《工作制度》,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作为派驻组纪检干部,一定要有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把加强组内建设作为己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要求全组人员对照《工作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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