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立红
党建强,业务强;党建兴,事业兴。今年以来,涞水县检察院着力打造“党建+”模式,即树立系统思维,把基层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探索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新模式,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政治是灵魂,业务是核心。涞水县检察院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到检察业务工作中去谋划去推动,坚持检察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服务到哪里。日常工作中,涞水县检察院把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到办案一线,完善党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营造干事创业、昂扬向上的学习氛围。当前,涞水县检察院逐步优化业务格局,结合检察工作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送法“五进”等,开展党员“亮身份、做承诺、做表率”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确立融合理念,找准融合路径,形成融合机制,实现党的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从配合到融合的转变,体现党建工作的质效。
涞水县检察院在检察队伍管理工作中抓重点、稳难点,持续推进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化。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核心,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纪律、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反腐倡廉和规章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强检、科技强检和改革强检战略,真正在司法活动中体现优良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涞水县检察院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创建党建品牌,细化党建工作标准,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找问题、找差距,化被动为主动,激发干警内驱力;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涞水县山南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锤炼党员干部绝对忠诚本色。通过强化政治教育、突出先锋示范作用、严格干部管理等,实现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以队伍检验党建成效的双赢目标。
在争创文明单位工作中,涞水县检察院始终将“党建+创建”模式有机融入理念引领、文化宣传、工作实绩等方面。涞水县检察院以党建为统领,围绕“文化检察”“书香检察”持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结合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每年一个主题、每月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主动宣传检察工作,努力创建涞检新媒体品牌;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引导干警在集体活动中凝聚政治向心力,坚定信仰,坚守法治。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党建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涞水县检察院连续4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并于2018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作者系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