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玉龙 王真真)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的改善,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财产损失赔偿成为突出难题。近日,景县人民法院梁集法庭情法并用,仅用5天时间便调解了一宗朋友反目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柳某和韩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8日,韩某于阜城县人民医院照顾工友彭某,后驾驶柳某车辆出去买早点,在路途中与郭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郭某负全责,韩某无过错。为赔偿柳某车辆损失,韩某给柳某出具一份22000元欠条。韩某逾期不还,为维护自身权益,柳某向法院请求判决给付。
为进一步核实原告诉求的真实性,梁集法庭曹春来法官主动通过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实地查询、电话咨询等方式,确认该交通事故与欠条的真实性,欠条虽然是在事故责任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出具的,但后来柳某已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
经多方了解情况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向原告明确事故责任,告知其欠条虽然是被告当时真实意愿表达,但在其已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再索要欠款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
但柳某声称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韩某把车弄坏了是事实,却没有一点道歉的态度,觉得保险赔偿就了事。法官了解柳某的想法后,充分考虑原告柳某情绪,对被告韩某进行情理劝说:车辆损失是事实,多年情谊更重要。法官提出让双方私下再沟通,多考虑情分,少钻牛角尖,把彼此心中那口气给泄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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