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8日
第04版:民生

车辆在停车场爆胎致伤他人 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了交强险和三责险,那么该车在静止状态下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吗?省会的江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儿。

两个月前,天气炎热,江先生因为要去某单位办事,遂将车停在一处公共停车场。可是没等他把事儿办完,有电话就打来了,说他的车后轮爆胎,将经过此处的余先生身体炸伤。江先生赶紧赶到现场,将余先生送至医院,经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000余元。余先生要求江先生赔偿损失,江先生称其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不计免赔),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可当他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被拒绝了,理由是汽车处于停放状态下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列。

江先生给报社打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

马律师称,保险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其必须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这里要明确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内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同时,该条也对何为“道路”作出明确界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道路的法定内涵作出的界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具有以下构成要件,即车辆、道路、过错或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且过错或意外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江先生的车辆发生爆胎的地点系公共停车场,属于法定范畴内的道路;其车辆发生爆胎则属于车辆发生意外,导致余先生受伤;该事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交通事故定义范围,应当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马律师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界定并未区分车辆运行状态和停驶状态,因此从法律上讲,车辆运行以及车辆停驶两种状态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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