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节洪伟 杨凌云)为持续保持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的高压监管态势,吴桥县公安交警大队从源头着手,在城镇和乡村学校路段积极组织开展整治“黑校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黑校车”批量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
10月10日,该大队组织警力在学生上下学时间点,开展 “黑校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的集中治理行动。13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冀J32**8的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经过卡点,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核载8人,实载6人,车内都是小学生,疑似“黑校车”。经询问得知,车辆驾驶人王某某(62岁)系吴桥县某村人,车内的学生均是其同村人,王某某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每名学生每月收取200元的车费。最后,经查证,该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属于“黑校车”。
当日,吴桥县公安交警大队累计查处7辆“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分别扣留机动车,并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此次行动打击了“黑校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为学生铺平了上下学“平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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