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检察建议助力弃用桥梁拆除

河北法制报讯 (刘巧敏 徐长青)“拆除废弃桥梁,既保障了群众出行方便,也保证了行洪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10月10日,在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的依法督促下,广阳区水利局依法强制拆除了位于大皮营引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一座弃用桥梁,维护了大皮营引渠的行洪安全。广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君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桂生,区水利局局长苏伯东现场指挥拆除工作。

据悉,为落实最高检推行的“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要求,今年8月7日,广阳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协同推进区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大皮营引渠弃用桥梁的依法强制拆除,标志着该机制初见成效。

广阳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协作机制在巡河过程中依职权发现该案线索。经实地勘察,该处桥梁已弃用且部分桥面已塌陷,两侧护栏缺失,不仅对过往行人、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保障辖区内河渠行洪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广阳区检察院与水利部门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向区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和行洪安全。水利部门采纳建议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处弃用桥梁依法强制拆除,区检察院同步监督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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