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3日
第11版:“12·4”国家宪法日特别策划

抓实四个环节 保障民法典实施

□ 李 彬 张社梅 崔冀霞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如何抓实“尊法、普法、守法、用法”四个环节,阐述自己观点。

尊崇民法典是民法典实施的基础

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守法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它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要想让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邯郸市肥乡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民法典的知晓度,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该区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利益与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兴学习之风和务实之风,以良好的作风和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最大限度挖掘和用好各类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深入扎实开展民法典教育。要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纳入民法典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义务,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敢于同一切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种种行为作斗争,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

普及宣传民法典是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手段

肥乡区将民法典普及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该区把民法典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创造性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民法典精神的过程。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切实推动民法典成为家喻户晓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通过宣传,将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相关条文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法典法律知识的知晓率,为民法典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是加强民法典社会宣传。肥乡区结合“法润肥乡、德法同行”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印制民法典挂图、台历、书包、扑克等法制宣传品,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肥乡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依托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民法典。在法治文化公园、“千米法街”及村级文化广场增加民法典宣传元素;在电视台开辟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开展以案释法;注重自媒体宣传,在肥乡区普法公众号、头条号推送民法典相关内容,印制民法典法治宣传品,进一步浓厚了民法典宣传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及以案释法”责任制。将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通过民法典的普法宣传促进文明执法。四是依托“法律九进”,开展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把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青少年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遵守民法典是民法典实施的途径

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现的活动。

民法典是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肥乡区注重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要培育和弘扬尊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宣传民法典的过程中,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和文化程度。“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和国家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宣传民法典,利用互联网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将民法典宣传纳入青少年法治意识培养体系中,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增加民法典内容,增加体验式民法典宣传活动。激发和鼓励社会组织宣传民法典,激活社会组织的普法功能,引导公民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全过程,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解决身边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民法典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用好民法典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所在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用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肥乡区积极行动,将民法典植根于民心,在社会形成遵守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一是提高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总体提高。“法不禁止即权利”,将权利行使的主动权交给民事主体,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事主体自我管理和创新,既把政府的行为限定在民事权利之外,又要求政府只能按照法定的权限安排其行为。二是引导社会大众运用民法典保护自己合法的私权利。民法典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对私权利的保护,其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国家权力必须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不能随意地侵害民事权利。三是引导公民遵循法律途径定分止争,引导公民运用民法典解决身边事。肥乡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衔接机制。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同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设立肥乡区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人民调解“轻骑兵”,主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同时逐步完善中心调解室模式,全力打造人民调解“亮点”。最大限度实现便民、惠民,充分发挥和利用调解员在当地“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实现跨区域调解、多方调解、联合调解,让“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成为社会共识。四是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备,司法救助制度日益完善,规范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同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发展。

(作者单位: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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