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1年03月04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人民调解入情入理 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 李宁

春节刚过,家住邢台市信都区某小区的段某便早早来到区信访局反映问题,随后此案被分流转办到区访调对接中心。

区司法局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王聚斌、刘海奎、冯清静介入后,立即与段某进行了细致沟通,了解事情的原委。

原来,早在2010年时,因段某楼下住户发生火灾,造成其房屋排水设施损坏,当时物业公司答应支付一半维修费用,但一直未予兑现。2012年,新物业公司入驻,此事便耽搁了下来,后来物业公司给段某安装照明插座和进行水管维修作业时收取了工时费,段某认为物业不该收取这项费用,加上之前发生的事情致使其心中不满,便开始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将楼道照明停掉,造成段某晚上回家时不慎摔伤,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在近几年的时间里,段某多次找到有关单位和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虽经过数次调解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彻底弄清这起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随即制定调解方案,并根据需要将段某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约到访调对接中心。谁知当事双方刚一见面,几句话没说完便开始争吵。见此情况,调解员赶紧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做好情绪安抚。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段某逐渐平复了激动情绪。“说实话,这个事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真心希望咱们调解员能帮帮忙,可以公平公正处理好此事,将问题圆满解决。”段某坦言。

随后,调解员们以物权法及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详细厘清在此纠纷中,双方分别应该承担的责任,使他们认识到了各自过错。紧接着,调解员趁热打铁,就物业费缴纳数额同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均同意作出让步。2月18日下午,调解员再次将双方约到了区访调对接中心调解现场,促使双方就物业费缴纳数额达成一致,顺利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完毕,段某也顺利签订息诉罢访书。至此,这起因物业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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