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雪萍 郭晓庆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需要参加网络学习才能通过年审时,有人从中看到“商机”,通过“技术手段”规避交管平台抓拍程序,以此牟利,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2月23日,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提起公诉。
37岁的冯某曾从事汽车维修工作,加入了许多大车司机所在的微信群,在群聊中冯某了解到不少违章驾驶员没有时间去参加驾驶证审验网络学习,就动起“歪脑筋”。2020年3月,冯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些软件,利用这些软件规避现场学习自动抓拍,违章驾驶员就不需要自己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即可通过审验。冯某操作熟练之后,开始在各个微信群发布“收审本”的信息,在随后的两三个月内,他通过帮助数百名违章驾驶员在网上审验学习作弊牟利17000余元。
冯某自以为手段高明,但是交管平台很快发现有驾驶员涉嫌替学。2020年7月,魏县公安机关将冯某抓获。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本案中冯某通过非法技术手段帮助多名驾驶员在网上审验学习中作弊,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此需要提醒驾驶员,根据相关规定,一旦被发现在审验学习中作弊,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撤销审验记录,且三年内只能通过现场教育形式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