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3月25日,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驻保定监狱检察室原主任王建成的骨灰由妻子胡彦怀抱,从保定市殡仪馆迁出,安葬在青山绿水环绕的满城区龙凤公墓。
2020年6月22日,躺在病床上的王建成,还给部门同事安排工作,与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电话沟通案件情况,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6月23日,亲友和同事却收到他突然离世的噩耗。
生也有涯,知也无涯,勤学苦干成为业务尖兵
王建成1997年从部门转业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凭借着军人不服输的天性和顽强毅力,他刻苦学习、认真钻研,逐渐从法律“门外汉”成长为办案骨干。
王建成先后担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驻高阳劳教所检察室主任、驻保定监狱检察室主任。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变换,王建成总是乐呵呵地说:“每一次转型都是一次学习的新起点,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监督工作是一项主动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王建成刚刚担任驻保定监狱检察室主任时,虽已是检察战线的“老兵”,但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他经常和领导同事沟通交流,主动学习。
多岗位的历练,成就了王建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他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其带领的驻保定监狱检察室2017年获评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初心不改,使命在肩,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刑罚执行是否公正,监管秩序是否稳定,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这些是驻检室监督的内容。王建成致力于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建设成阳光工程、法治工程,年均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500余件,依法发出近百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
在财产刑监督工作中,王建成注重做好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与法院、监狱的联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管理教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积极执行人员最大的奖励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检察官,上次约谈后,我就委托家人把105万元交付原审法院了。”2019年9月,刚刚交付财产刑判项的蔡某某主动向王建成报告情况。蔡某某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5万元。王建成获悉蔡某某没有履行财产刑后,深入细致做其思想工作,反复申明不缴纳罚金不但影响减刑,而且出狱后会因失信受到诸多制约。蔡某某意识到不履行财产刑的利害关系后,委托家人多方筹措,将105万元财产刑判项交予原审法院。
坚守正义,燃尽芳华,始终战斗在强化监督的路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驻保定监狱检察室联合狱方进行“三假、三无”清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细致排查,发现监狱在押人员“骆某某”使用假姓名、假身份的问题线索。为此,王建成先后3次前往湖北、云南、河南三省多地进行走访调查,最终确定“骆某某”的真实身份,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王建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除了日常监督外,他经常深入一线排查安全隐患,他建立的工作制度对提升监狱管理水平起到很好效果。”保定监狱副监狱长范建立深切追忆缅怀。
3月30日,记者见到了王建成的妻子胡彦。她刚从北京陪护重病的公公回来,一脸倦容。“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很悲哀的事情!建成的父亲在北京住院,他父母都已经80多岁了,建成去世对全家人的打击非常大。我现在是硬撑着和家人轮换陪床,还不敢把公公重病的消息告诉婆婆……”胡彦哽咽地说。怀着对丈夫的眷恋,胡彦默默地撑起家庭重任,以告慰丈夫的英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