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旷怡)3月28日10时许,高速交警七里河大队民警在邢台南收费站执勤时,按照稽查布控系统预警提示,查获一起车牌号为“晋E76××9”大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
经调查,该车使用性质为营转非,核载49人,实载49人,驾驶人与包车人已经约定好费用,包车营运,涉嫌未经许可从事旅客运输。民警现场对司机和乘客进行安全教育。随即,民警妥善安排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驾驶人赵某未经许可从事旅客运输,已移交交通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营运车辆使用年限为15年,当投入使用6至8年后,维修成本、投入成本增加,但是,还没有达到报废期限,往往这些车会被转卖给单位或者个人。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非营运载客汽车只能由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使用。所有达到报废期限的“营转非”大客车严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