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9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为了孩子的崭新人生

□ 讲述 青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

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 杨敏

整理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5月23日,星期日。临近中午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

接通电话后,一个怯怯的声音传来:“杨姐姐,您在家吗?”“哦,是小军啊,有事吗?”只听小军说:“杨姐姐,我今天刚发工资了,我想中午请你吃顿饭!”听了小军的这个邀请,我不由得惊喜不已。

小军是我办理的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年仅16周岁。

那是去年8月初的一个凌晨,张某(已服刑)纠集小军等9人,驾车在县城主干道故意别停他人车辆,恐吓、辱骂车内人员,并砸坏车前机盖。案发后,小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看守所,我见到了面色蜡黄、眼睛里露着迷茫无助神色的小军。面对我的提讯,他只是低着头说了一句丧气话:“我这辈子完了!”看着那张稚气未褪的脸,我轻声对他说:“孩子,你不能有这个想法,你还是个未成年人,到案后你能如实供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照相关法律可对你附条件不起诉。”“真的?”小军一听,立即抬起了头,惊讶地望着我。我向他点点头。但小军随即又低下了头,嗫嚅着说:“我没脸再见爸妈了……”

我明白小军的心思。提讯之后,我立即与同室干警驱车去了小军家。

小军的父母是一对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见到我们后,他们红涨着脸一个劲地说:“孩子犯了罪,法律该咋判就咋判吧,俺就当没生养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我赶忙接过话茬说:“咱做父母的可不能这么想。”紧接着,我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逐一进行解释。听完,小军父母紧紧攥住我的手,激动地说:“我们一定会好好配合检察官教育好孩子!”

走出小军家,我和同事又去村委会了解小军在村里的表现。村干部一致评价小军在村里无不良习惯,并出具了书面证明。随后,我们又走访了小军的三家邻居,他们均说小军与邻里关系融洽,也出具了相关证明。

我随即返回看守所,把家访情况一一说给小军。小军听后,哽咽了。他说,今后一定会听爸妈的话,改过自新。

今年1月4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十个月”的决定。

按程序,此案应结案了,但小军回家后的境况怎样一直牵动着我的心。1月9日,适逢周末,我驱车又来到小军家。见到我的到来,小军一家都很惊讶。当我说出来意后,小军的父亲叹了口气,开始数落起来——

原来,小军回家后,一直闷在屋里,不愿出去见人。我听了,立即鼓励小军要振作精神,积极走向社会,并邀请小军参加我院未检室组建的志愿者服务队。

3月11日,我精心组织了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特意邀请小军参加。小军和志愿者们一起到县敬老院为老人们理发、洗衣服、打扫卫生。能够和大家一起做公益,小军脸上很快露出久违的笑容。

自此,我和小军约定每周通一次电话。那次,小军在电话中说他想找份工作。我当即四处联系,并在当地一家机床厂为小军找了份合适的工作。当时,我开着玩笑说:“小军,你可要好好干,等挣了工资请我吃顿饭哦。”谁承想,我的一句玩笑,小军竟然当真了!

当然,对小军真心真意的邀请,我还是婉言拒绝了。我觉得,用自己的点滴付出,换来一个孩子的崭新人生,这要比吃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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