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董明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6月3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近5个月的农村土地侵权纠纷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理解和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而这一圆满的结果正是得益于该院联合了当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当年,李某与黄骅市某村民委员会订立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了该村3000平方米土地。其间,张某在李某承租土地的西南部垫土、建污水排放井,严重影响了李某对该承租土地的正常使用。李某多次找张某协调,要求其恢复土地原状,但张某就是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起诉至黄骅法院。黄骅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张某立即停止在原告李某承租土地上垫土、建污水排放井,恢复原告李某承租土地的原状。
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却迟迟没有履行义务。今年1月4日,李某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骅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文书送达后,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但此时的张某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垫土、建污水排放井是合法的,因为早年间村委会就将其垫土和建污水排放井的土地租赁给了他,所以他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面对情绪激动的张某,执行干警一边耐心安抚一边对他说:“你说自己没有侵权,但在案件审理阶段你并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在法院判决后也没有上诉。现在是执行阶段,如果再以这种理由来拒绝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将污水排放井和垫土清除,恢复土地原状。”面对执行干警有理有据的劝说,张某依然无动于衷。这期间,申请人李某多次打电话或来法院,催促执行干警尽快执行,并表明坚决不退让的态度。
面对双方之间的尖锐矛盾,执行干警意识到,此案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极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对此,执行干警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决定联合对社情民意都较熟悉的当地村委会一起来执行此案。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了该村的村委会负责人,与其沟通了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并表达了希望村委会能帮助法院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诚意,村委会负责人当即表态支持。
随后,执行干警与村委会成员一起多次到当事人双方家中进行走访,为他们释法明理,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努力,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剑拔弩张的双方慢慢缓和了情绪,并一致同意先把污水排放井清除。
今年4月,张某清除了污水排放井。但就后续清理工作,双方又因清除垫土的范围与清除费用争执起来,谁也不让步。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一新情况,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他们联合村委会成员继续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6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与村委会人员带领双方当事人,顶着烈日来到现场,对李某承租的土地进行实地勘验测量,明确张某需要清除垫土的范围。看到法院执行干警和村委会人员为他们的事这样不辞辛苦,劳心费神,李某深受感动,做出了让步,同意清除垫土,并且清除的费用由自己承担,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农村有不少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处理不慎,极易激化矛盾,进而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新隐患。黄骅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办理农村纠纷案件时,注重运用农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巧妙借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失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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