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战卫)6月9日,张家口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就范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检察听证。
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由张家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办案中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第十检察部办理。办案人员依法到范某居住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多方询问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范某的儿子被害后,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丧失,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还需要赡养岳母、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孙子,除范某打零工的收入外,家中再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经审查,市检察院认为范某符合救助条件,并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理由和请求。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情况,全面展示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救助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意见。
听完情况介绍后,听证员分别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提问。经过集体评议,5名听证员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程序规范,组织严密,节奏紧凑,效率很高,检察机关就有关问题阐述得很清晰,展示了有力证据,同意市检察院对范某进行司法救助。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意义重大,要在办案中落实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和有效着力点,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办好司法救助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张家口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裴玉生在总结时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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