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翠荣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他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初心,时刻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始终坚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奉献”工作信念,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他就是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闫岩。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闫岩始终勤恳工作,求真务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光荣的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在履职中诠释着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职业精神。
退伍从检 退役不褪色
人生最美是军旅。带着对军人的向往,大学毕业后闫岩投笔从戎,把热血青春献给了军营,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13年军旅生涯、军营历练,不仅让他完成从学子到军人的转变,也锻造了闫岩果敢、执着、追求正义、不畏困难的优良品质。
2013年10月,闫岩转业至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在政治处工作期间,为尽快融入工作,他一面向同事虚心学习,一面找来书籍刻苦钻研业务,迅速掌握了业务工作,成为部门领导的得力助手。
2014年10月,早在部队时就通过司法考试的闫岩被调整到公诉部门工作。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他都秉持着“我是革命的螺丝钉,哪里需要哪里钉”的革命精神,精研业务,务实重行,开拓进取,努力成为公诉业务的行家里手。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嘉奖,并荣立三等功1次。
勇于担当 守护社会和谐
在一般人眼中,刑事检察工作或枯燥繁琐,或艰涩难懂,但对闫岩来说,却是一生的事业。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是闫岩从事检察工作追求的目标。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6年来,闫岩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每一起案件他都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审查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在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闫岩负责审查三河市公安局移送的首起赵某某等7人涉恶案件。为了保质保量、高效办理案件,他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对每一起犯罪事实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仔细核对,不厌其烦地与公安机关对接、会商,后提起公诉。当三河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庭审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等200余人旁听庭审,闫岩作为公诉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做到了对黑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凑数”,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能。最后,被告人赵某某等7人被当庭判决,确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办理姜某某、徐某某、杨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闫岩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办案单位从速从严取证,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漏罪、漏犯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审查,随时启动监督程序,并一举追捕、追诉了周某某、肖某某等多名其他涉案人员,达到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放过”的目标。
精益求精 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要求做到精准指控犯罪,有力开展诉讼监督,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过程中,闫岩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察微析疑、发现问题,通过精细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2015年,闫岩在办理林某某盗窃一案时,通过阅卷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实施多次入户盗窃,作案手法娴熟,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通过讯问发现,林某某供述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供述前科情况无法查实。闫岩不敢有半点大意和马虎,多次联系办案单位深入调查和走访。在翻阅提讯林某某的笔录时,林某某留下的亲属联系方式引起了闫岩的注意。通过电话联系,闫岩获悉林某某曾被辽宁省葫芦岛市法院判刑的线索。随后,他通过联系当地法院不断查找,终于在该市连山区法院获得林某某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的事实,最终以认定累犯情节对林某某提起公诉。闫岩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防止了放纵犯罪,维护了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 维护检察威严
从庄严宣誓成为检察官的那一刻起,闫岩就把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对执法为民的始终坚守、对秉公执法的毫不动摇作为践行好共产党员初心和使命的基本要求。
熟悉闫岩的人都知道,闫岩向来任劳任怨,勤恳敬业,不讲任何条件。他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与律师、当事人的交往行为。2019年,他办理了刘某某等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刘某某的代理律师张某是他以前的同事。为此,在朋友聚会时只要有张某参加,闫岩都拒绝参加,以避免私下和被告人律师会面。正是因为坚持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闫岩在履行职责时秉公执法,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威望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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