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董安宁)8月27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就徐某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打消了申请人认为法院执行不力的错误认识。该案是文安县检察院办理的首起民事执行监督案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律师代表、村委会代表、县法院执行法官参加。听证会上,徐某某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检察官对全部案情进行了介绍,对县法院调取的证据和其他证据进行了出示,并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县法院执行法官就该案的执行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解答了徐某某和听证员的提问。与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文安县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但徐某某自愿放弃了对该部分财产的强制执行,遂裁定终结执行。本案执行活动不存在法定监督的违法情形。大家一致同意对徐某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处理,支持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县法院执行法官也表示,徐某某如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该案可以随时恢复执行;县法院也会尽力做好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徐某某的执行款执行到位。
“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法官的详细说明,使我彻底打消了对法院执行不力的疑虑,真正看到了县法院执行法官为执行该案做出的努力。我对县法院的执行没有任何意见,希望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将判决执行到位,使我拿到我应得的钱款。”徐某某听证会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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