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慧)10月26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2件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边某某、宋某某均刚满16周岁,将自己名下的若干张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卡内流水短时间内达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不知不觉中做了诈骗犯罪的帮凶。办案检察官通过举行听证会、向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向未成年嫌疑人释法说理,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任丘市检察院对边某某、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先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案情,然后结合二人的成长经历和社会调查报告,深入分析了犯罪原因,两名未成年人均为在读学生,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数量较少,均未获利,有悔罪表现,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着保护未成年人,慎刑慎罚的原则,拟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现场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法律法规后,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该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法治意识淡薄,对孩子管教不严是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边某某的家长说:“我们一直忽略孩子的心理需求,尤其是对他身边的朋友未加选择,让他交错了朋友,走错了路。”宋某某的家长说:“我们自己都没有认识到出借银行卡会触犯刑法,家长不懂法,孩子更加不懂法,真是后悔莫及!”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检察官向两名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真正做到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共同成长。
通过不公开听证会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边某某、宋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如实交代同案犯,真心反省自己的行为,提供线索帮助侦查机关查找使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电信诈骗分子,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净化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他们表示,要将检察机关反诈防诈宣传资料发给周边的同学,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做一名法治宣传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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