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温红丽 马鲁娜)11月8日,随着冬季用气高峰来临,行唐县检察干警持续跟进监督,对辖区燃气设施安全检察建议后续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全县居民用气安全。
“燃气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无法弥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春利在专项调查前要求干警务必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该院调查发现,县域内存在部分临街易遭破坏的燃气管线未设置防护装置,跨街燃气管线未设置限高标识,燃气管线与电力线缆、通信线缆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的现实危险之中,应当立案审查。
6月22日,行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有关部门及县域内三家燃气经营企业派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们就该案立案审查的必要性充分发表意见,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在层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期间,该院继续扩大调查范围,干警先后走访了全县8个乡镇的26 个村庄,发现前期发现的问题普遍存在。8月11日,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针对检察机关发现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持续监督跟进。日前,被监督机关已对发现和整改的问题一一列表并附整改后照片回复检察院。县域内三家燃气公司共新安装防护装置、限高标识 322处,改正燃气管线与电力线缆、通信线缆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问题1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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