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建中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最高检就此专门出台检察听证工作司法指导性文件,为新时期检察听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依据。
检察听证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渠道,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在通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表达的过程中,既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让评议决定能更好地获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听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目前,检察听证制度已经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广泛开展,但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比如,听证员选择存在局限性,有的基层检察院没有建立听证员库,听证员在专业水平、分析判断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配套设施有待加强,存在受众面较小、传播不及时等问题;听证存在形式化倾向,有的听证案件案情简单,有的案件矛盾基本化解或争议性不大,未能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在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和效果。
检察听证制度还有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提高站位,把检察听证制度落到实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检察听证上升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成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因此,要切实以检察听证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建章立制,提升检察听证规范化水平。建立以提升检察听证质效为导向考评机制,制定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创新听证方式,探索开展异地听证、类案集中听证,建立听证员库,确保听证的公正性、代表性和专业性。
固本强基,提高检察听证科技化水平。推进听证室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智慧检务建设网络,积极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实现听证线下+线上的新模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围绕重点,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将公开听证重点围绕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发挥公开听证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优势,真正将听证制度上升到检察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引领社会发展进步、促进社会治理的高度去认识,做到公开听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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